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,再過4個月即將進入9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,以往在審理申報案件時,發現有少部分納稅義務人以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僅操作申報過程,在沒有確認申報案件是否上傳成功前,即以為完成申報,迨該申報以未申報案件產生時,常引發徵納雙方不必要之誤會與紛爭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於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步驟中,完成「列印試算表」,並不表示已完成結算申報。因試算表僅供參考,不能作為申報用,核對無誤後,尚須回到「計算及上傳」頁籤,辦理繳稅及退稅。完成繳稅或退稅後,須繼續按「申報資料上傳」,待顯示上傳成功才算完成申報。
臺北市國稅局提醒您,以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請務必確認已上傳成功,才算完成申報程序,並自行列印申報書收執聯作為日後憑證。如有依法應檢具之各項證明文件、單據,尚須列印「附件信函封面」及「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」於規定期限前,一併逕送(寄)戶籍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或送至各地區國稅局代收。
(聯絡人:鄭錦凰股長 聯絡電話:27928671分機6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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