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故事:
秀珍靠著手銬與腳鐐,被押赴刑場,沿途是村人的謾罵和丟擲菜葉。刑場上漫天飛煙,地方官秦富順再一次問秀珍,是否承認害死了錢莊及米店的老闆嚴嘉明,秀珍始終極力否認。刑場旁嚴嘉明的兒子嚴朝發,痛罵著秀珍心狠手辣,想害久病的婆婆月娥,卻連父親嘉明也被害死了。村民也紛紛向秀珍丟擲菜葉,指責秀珍的死有餘辜。秦富貴表示人證物證都在(含毒的雞湯與朝發),不容許秀珍再狡辯,於是用紅筆在寫著死刑犯名字的本子中,將顧秀珍的名子畫上圈圈,將行刑的牌子丟到地上,準備行刑。

行刑前秀珍要求富順給他兩匹白布,圍在刑台的左右兩邊,若自己是冤枉的,自己的血會全部濺在白布,而不會滴落在地上。而且,鎮上將會有整整一年,滴水不下鬧旱災,秦富順斥責秀珍胡言亂語,依舊堅持將他處死。不料,此時卻刮起了漫天風砂,執行的那一刻,天空間突然想起了一震響雷,並劃過一道閃電。秀珍被斬時,果然如他所言,地上一滴血都沒有,全部濺在白布上。

深夜狂風大作,吹開了富貴的窗子,窗子鏗鏗做響,吵得富貴無法入眠,富貴想起身關起窗子,卻發現放在桌上原本合起來的本子,被吹開至寫有秀珍名字的那一頁。富貴將書合上,狂風卻再次將書吹開,令富貴心中發毛。富貴趕緊將八卦鏡拿出掛了起來,秀珍的魂魄痛苦難當,趕緊飄出窗外,原本的狂風才平息,富貴合上了書,驚魂稍稍定了下來。

時序回到一年前,當時秀珍的父親明文在清水鎮上,經營著一家老字號的米店,生意還算不錯,只是明文為人慈善,常讓顧客賒帳,甚至還抵不過人情壓力,幫人做保借錢,使秀珍擔心父親會吃虧上當。

住在秀珍隔壁的正華,在萬金錢莊上班,他對秀珍一直有好感,但卻顧忌自己的家世清苦,家中還有個生病的母親月娥,因此正華始終將這份愛放在心裡。月娥常常勸正華,別想著秀珍,因為萬金錢莊的少爺朝發,對秀珍也很有好感,正華無論各方面都比不上朝發,若讓朝發知道正華也想追秀珍,依照朝發的個性,正華一定會因此而丟了飯碗,正華表示自己知道和秀珍身分相差懸殊,不敢妄想,月娥才稍微寬心。

朝發家在清水鎮是有錢有勢的,這天朝發來到市集向一些攤子收取利息,吃著香蕉順手把皮丟在地上。這天秀珍來到市集,要幫父親明文買生日禮物(秀珍與明文父女同一天生日),一個不小心差點踩到,剛幫母親拿好葯的正華,從要舖出來,急忙衝過來拉住秀珍,秀珍整個人跌入正華的懷中。正華有些尷尬的說出,剛剛衝出來,是為了怕秀珍採到香蕉皮而跌倒,秀珍看著一旁的香蕉皮笑了起來,病責怪是誰這麼沒公德心。朝發聽見有人在罵丟香蕉皮的人,從遠處望來,看見秀珍和正華有說有笑,朝發生氣的上前抓住正華,不分青紅皂白就是一拳過去,秀珍欲阻止,卻已來不及。朝發告訴正華,好大的膽子居然敢動秀珍,明天開始回家吃自己…◎ 人物表:
顧明文:
40歲,原是一家米店的老闆,因為人善良幫朋友做保人,在一夕之間將店交給了債權人─嚴嘉明,而與女兒過著貧困的日子。自己挑磚頭打零工,及女兒做糕點貼補家用。一次明文接到唐山的朋友來信,請他到唐山做生意,卻剛好遇上女兒秀珍生重病,只好將秀珍託給鄰居月娥照顧…
顧秀珍:
20歲,明文的女兒,母親早逝,從小就與父親相依為命。在父親因為為人做保而賠上所有家當後,秀珍做糕點幫忙貼補家用。在父親至唐山作生意後,住在月娥家,原打算與月娥的兒子正華結為夫妻,沒想到正華卻意外身亡,而自己又被朝發所誣陷,成為殺人兇手,而斷送生命…
梁正華:
23歲,秀珍的鄰居,一直偷偷的喜歡秀珍,但顧忌家世配不上。在秀珍住到正華家後,正華向秀珍表達愛意,兩人原要結婚。但卻在
結婚前,生病而死…
梁蘇月娥:
45歲,正華的母親,有點勢利的婦人。當初看在錢的份上,收留了秀珍。一次朝發在秀珍煮給月娥的雞湯中下毒,沒想到竟害死了嘉明(朝發的父親),朝發將罪名推給秀珍。月娥則上吊自殺…
嚴朝發:
25歲,喜歡秀珍,但秀珍不嫁他,讓從小就想什麼要什麼的朝發,感到十分生氣。在正華過世後,朝發想毒死月娥嫁禍給秀珍,以此為條件,讓秀珍答應嫁給他,沒想到最後毒死的卻是自己的父親…
簡如君:
明文在唐山認的的乾女兒,跟著乾爹明文返鄉要找女兒秀珍,卻發現秀珍和當年照顧他的月娥與正華都死掉了。一次如君與明文逛街,找到一個當年明文送給女兒當生日禮物的鏡子,鏡中出現秀珍的影像…
  嚴嘉明:
45歲,朝發的父親,地方上的富翁,靠著龐大家產與保護費、利息…等,在地方上呼風喚雨。一次誤食了朝發參有毒藥的雞湯,而一命嗚呼…
  秦富順:
40歲,地方貪官,受朝發的利誘而將秀珍判了死刑,最後也自食惡果…